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为强化学生实习安全管理,预防实习安全事故,确保能迅速、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,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,并维护良好的实习秩序,依据国家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、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以及《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实习前安全教育及风险防范
1.学生参与岗位实习时,应始终秉承“安全第一”原则。
2.岗位实习工作部署时,系部组织与实习单位、学生共同签订三方协议,明确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。
3.学生离校前,班主任组织召开实习安全教育专题班会,下发《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《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等制度,组织学生认真学习,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,使其掌握学校实习期间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知识。
4.岗位实习前,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,确保学生了解并掌握企业实习期间的相关规定,以及生产、生活、交通、饮食、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,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。
5.系部的班主任及校内指导教师需全程监督与管理学生实习,全面了解学生实习动态,适时进行教育提醒。要将预防工作做在前头,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。一旦发现安全问题,应立即制止、及时处置,并迅速上报,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。
二、组织机构
1.成立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
为加强对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,学校成立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,人员组成如下:
组 长:校长
副组长: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、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
组 员:办公室、宣传统战部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安全保卫处、系部主要负责人
领导小组职责:负责决策、指挥和组织学生实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,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;研究确定事件性质、类型和级别;决定对外公布、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;决定对相关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;重大问题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。
2.系部成立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
组 长:系部主要负责人
副组长: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
组 员:系部辅导员、班主任、校内指导教师
工作小组职责:准确掌握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动态,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;提出现场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;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组织处置工作;确保实习安全、高效、规范、有序进行。
三、临时现场指挥部的成立与应急响应
突发事件发生时,企业指导教师、校内指导教师及班主任应迅速了解事件具体情况。根据事件严重程度,立即拨打120、119、110等应急电话。同时,及时通知系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,做好学生思想工作,维护现场秩序。
工作小组应迅速牵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,负责组织实施紧急救助工作,并根据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。
四、应急预案的分级和启动
当下列情况发生时,判定为突发安全事件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。包括:破坏设备、打架斗殴、工伤、食物中毒、突发疾病、溺水事故、交通事故、人员走失(失踪)、火灾、爆炸、不法分子袭击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等。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一、二、三、四级。
(一)四级应急预案
1.适用情况
实习过程中,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,造成设备损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。
班主任、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处置。
2.处置程序
(1)校内指导教师、企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时通知班主任。
(2)班主任、校内指导教师现场查清缘由,协调妥善处理。
(3)班主任做好事后的协调和教育工作,做好相关记录,将处理结果告知系部辅导员。
(二)三级应急预案
1.适用情况
实习过程中,发生学生破坏设备、打架斗殴,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争吵、打架等纠纷,造成对立事态。
各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负责处置。
2.处置程序
(1)校内指导教师、企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及时制止纠纷,如发生人身伤害,及时组织救治。
(2)校内指导教师通知班主任、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,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报告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。
(3)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、班主任、校内指导教师及时到现场处置,协调解决治疗事宜,并做好善后工作。
(4)如学生系主要责任人,责令检讨,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。处理结束后,做好相关记录,并上报工作小组。
(5)工作小组综合分析研究,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。
(三)二级应急预案
1.适用情况
学生实习期间在岗位、交通、用电、生活及场所等方面发生突发事件,造成设备严重损害或人身受到伤害。
系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处置。
2.处置程序
(1)校内指导教师、企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第一时间组织紧急抢救,保证学生人身安全。
(2)校内指导教师及时通知班主任、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、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,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。
(3)工作小组组长、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处置,协调救援,妥善处理善后。
(4)工作小组做好相关记录,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。学校领导小组综合分析研究,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。
(四)一级应急预案
1.适用情况
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严重事故、重大突发事件,人身严重受伤或伤亡。
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。
2.处置程序
(1)校内指导教师、企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等及时报警,组织紧急抢救,及时通知班主任、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、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。学校领导小组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。
(2)学校领导小组组长、成员,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,及时到现场处置。组织或协助组织救援,了解详细情况,制定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方案、协调学生家长、实习单位及有关部门,积极、妥善做好安抚处理工作。
(3)学校领导小组做好相关记录,综合分析研究,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、存档。
五、调查与责任追究
1.学生或教师违反学校实习管理的相关制度,造成安全事件,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触犯法律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2.实习突发事件后,不及时处置,不报告或故意隐瞒、歪曲事实真相的,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3.处置结束后,参与处置人员不配合调查,隐瞒、歪曲事实,触犯法律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事件调查报告
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,系部分管学生实习工作领导负责编制《学生实习突发事件报告》,经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审阅,报学校领导小组。报告应包括:事件性质、发生原因分析、现场处置措施、事件责任、处理结果、预防措施等。
七、其他
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校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